70. 业主决定自行管理的原物业退出需要同谁交接?
答:业主大会决定由全体业主自行管理物业,不再聘请专业的物业服务企业,这是业主自治的一种高级形式。在这种情形下,原来的物业公司撤出时,要把所有东西交给谁呢?
答案是明确的:交给业主委员会。因为业主大会是权力机构,本身不是一个可以接收物品的实体,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执行组织是业主委员会。因此,原物业退出时的交接工作,应当与业主委员会或其书面指定的代表人进行。
在办理交接时,务必制作详细的交接清单,对每一类、每一项移交物品资料进行逐一盘点确认。并尽可能邀请社区居民委员会派员到场作为第三方见证,见证整个交接过程。双方签署交接协议,将共有部分的现状、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物业承接查验资料、竣工图纸、技术资料,以及受委托管理的共有收入(现金、银行存款余额等)和相关财物,在协议中逐一列明、清晰体现。原有的物业承接查验协议也可以作为交接附件,对照核验共有设施的现状与原始验收状态是否一致。这样做的好处是,日后如果发现共有设施有损毁、账目有短少,有据可查,责任清晰,避免产生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