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 业主在后期入住如何进入业主委员会?
答:部分小区的开发并非一次性完成,可能采取一期、二期甚至三期滚动开发的模式,先交房入住的业主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后续期数交付的业主又陆续入住。这些后期入住的业主在业委会中没有自己的代表,其利益和声音如何体现?他们能否进入已经运行中的业主委员会?
根据全国各地的通行规定,分期开发的建设项目如属于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应当根据分期开发的物业建筑面积和进度等情况,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预先明确增补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具体办法。也就是说,解决这个问题的钥匙,在制定议事规则时就应当准备好。
具体而言,建议在制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时,就设置专门条款,明确后期入住的业主可以通过增补程序进入业主委员会。例如,可以约定当后期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达到一定比例(如总面积的20%)时,业委会应当启动增补程序,由后期区域的业主在现有委员总数基础上增选若干名委员,或在换届时按照新的业主构成重新分配各区域的委员名额。增补程序一般由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增补人选同样需要经过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如果议事规则中没有设定增补机制,后期业主就只能等到本届业委会任期届满换届时,才有机会选举自己的代表进入。因此,前期制定规则时的远见,直接关系到后期业主的代表权能否及时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