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你知道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比例是多少吗?
答: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比例是否达标,直接关系到全体业主合法的经济利益是否受到侵害。物业服务用房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主要用于物业办公和经营,经营用房的租金收入归入小区共有收入,是小区公共收益的重要来源。如果配置面积不足,等于业主的共有资产在源头上就被打了折扣。
各地关于物业管理用房配置比例的规定虽因地方性法规不同而略有差异,但基本框架高度一致。根据通行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配置物业服务用房,其中办公用房面积不少于物业管理区域内实测地上物业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三,经营用房面积不少于物业管理区域内实测地上物业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四。两项合计,就是不少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七。
举个例子,一个地上总建筑面积为10万平方米的小区,办公用房至少应配300平方米,经营用房至少应配400平方米,合计700平方米。经营用房的产权归全体业主,出租后的租金存入共有收入账户。需要说明的是,如果物业管理区域内全部为非住宅物业(比如纯商业、纯办公项目),则按照不少于实测地上物业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三的比例配置办公用房即可,经营用房不作强制要求。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在规划审批和竣工验收环节就应接受主管部门核查,业主在收房时也应当关注这一点,如有短缺应及时向建设单位主张补足或折价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