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资讯|卓特分享会丨股权投资中配资合同效力解析

  时间:2024-07-16  

2024年6月14日下午,一堂关于股权投资中《配资合同效力解析》的课程在浙江卓特律师事务所会议室举行。本次课程由浙江卓特律师事务所金融法律服务团队的资深律师熊祎讲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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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开始,熊律师以其自身在2015年股市暴涨阶段进行股票投资的背景入手,向与会人员介绍了股指在短短一年半里飙升三千点的狂欢年代,股民进行配资业务所能获得的投资“红利,进而进一步解析配资的概念以及对应的配资合同。熊律师指出:配资合同通常发生在股票信用交易过程中。依照是否纳入监管为划分标准,分为场外配资和场内配资。场内配资即通常所说的“两融”-证券公司的融资融券业务,而场外配资《九民纪要》第86条对其进行了详细定义,通俗来讲就是银行、信托、民间配资公司等非证券经营机构向投资者提供的股票融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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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配资合同有了初步的介绍后,熊律师而后从司法实践角度出发,分析了两类型配资合同效力认定、交易风险及责任承担等问题。他指出:场内配资合同依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进行规制,一般认定为有效合同。而场外配资行为,实质上是不具备经营证券业务资质的机构从事只有证券公司才能依法开展的融资活动,杠杆高、风险大,规避了监管部门对融资融券业务中资金来源、投资标的、杠杆比例等诸多方面的限制,也加剧了市场的非理性波动,是违法违规行为,因此一般被认定为无效。而对于合同被认定无效后,相应的法律后果,熊律师指出:在场外配资合同中,对于配资方要求用资人向其支付约定的利息和费用,以及请求分享用资人因使用配资所产生收益的诉求均不会得到支持。而用资方仅在两种例外情形下,请求配资方赔偿其因使用配资造成的投资损失才可能获法院支持。


最后,熊律师提出了实践中配资合同关于配资方强行平仓条款的细化建议。他强调,金融法律服务不仅需要扎实的法律知识,更需要对市场动态和监管政策有深刻的理解,同时呼吁大家理性投资。浙江卓特律师事务所将继续秉持专业、严谨的态度,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和支持,推动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